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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協(xié)議_合同
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協(xié)議_合同
轉讓方: (甲方)
住所:
受讓方: (乙方)
住所:
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,于 年 月 日在廣州市訂立。
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,經友好協(xié)商,達成如下協(xié)議:
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
1、甲方同意將持有廣東 有限公司 %的股份共 元出資額,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,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。
2、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(xiàn)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。
第二條 保證
1、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廣東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,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,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。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,沒有設置任何抵押、質押或擔保,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。否則,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,由甲方承擔。
2、甲方轉讓其股份后,其在廣東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,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。
3、乙方承認廣東 有限公司章程,保證按章程規(guī)定履行義務和責任。
第三條 盈虧分擔
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,乙方、即成為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東,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(guī)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。
第四條 費用負擔
本公司規(guī)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,包括:全部費用,由(雙方)承擔。
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
發(fā)生下列情況之一時,可變更或解除合同,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。
1、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,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。
2、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。
3、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,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,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。
4、因情況發(fā)生變化,經過雙方協(xié)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。
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
1、與本合同有效性、履行、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,各方應友好協(xié)商解決。
2、如果協(xié)商不成,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
本合同經廣東 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。
第八條
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,甲、乙雙方各執(zhí)壹份,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,廣東 有限公司存一份,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